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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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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今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06]4号)的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教师职务需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2004年样表,A4纸型,原件),并贴好照片。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高级一式2份,中、初级一式1份(2004年样表,A4纸型,均为原件),并贴好照片。
3、《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高级一式10份(2004年样表,A3纸型,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中级一式25份,市直初级17份(2004年样表,A3纸型,均须原件2份,其余可为复印件),高、中、初级《一览表》均须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以备装订。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现任首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或学校(单位)公布的首期聘任文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包括最高学历和参加工作时第一学历。其中最高后学历未满3年者,须同时提供中间学历证书;第一学历为高中或高中以下的可不提供第一学历;提供的学历证书均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并须与《呈报表》、《一览表》中填写的最高学历、第一学历一致。学历证书丢失者须提供学校补发的国家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明书》原件,或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时必须携带本人人事档案以备查验。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规定的应考科目<模块>全部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参加考试(免考科目)情况鉴定表》及以相关证件免考部分模块的证件原件。
8、有外语要求的,须提供有效的外语合格证或参加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的有效成绩单(原件),并装订在《评审表》内第一页上。
9、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及论文获奖证书等不超过3件(均需原件,其中提供论文获奖证书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论文原件),无公开发表论文、论著的,可提供本人撰写的反映其教育教学水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或经验交流材料1份。
10、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荣誉的获奖证书等不超过3件(原件),奖励成果按菏人〔1996〕24号文件办理。
11、任现职以来(最多不超过5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
1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13、《“六公开”监督卡》高、中、初级各一式1份。
14、200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5、评审材料审查登记表(2004年样表)1份。
(二)改系列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呈报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改系列评审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2004年样表,A4纸型,并贴好照片)和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现《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其他除不再填报《评审表》、《评审简表》外,与上述要求相同。
(三)市、县乡机关调入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报送材料外,还须有市、县区人事局出具的身份证明并有负责人签字,越级晋升的按有关规定提交越级证明材料。
(四)对个别不具备规定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鲁人发[2005]15号文件或菏人[2004]42号文件要求的教师,允许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人员须由所在学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晋升报告一式3份,写明破格推荐晋升符合的文件条款,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按照鲁教人函[2006]4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查。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对审查确实无异议的申报材料,须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经县区呈报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未经县区呈报部门审核的评审材料,不得呈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主管部门在推荐时,要通过组织说课对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并将说课评价情况作为推荐申报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和各县区呈报部门应按规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申报前、异议期等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
(四)各县区呈报部门呈报高级材料时须填报《山东省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山东省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分学科统计表》(上述两表用“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完成)各1份,并报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数据U盘或软盘(限使用2006年省教育厅新版“山东省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录入。其程序可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www.sdedu.gov.cn>下载安装)。
(五)各县区呈报部门须提供《推荐评审人员名单一式2份,按系列、职务、级别分别填写(按提供的样表格式,A3纸型,Excel文档打印),同时上报U盘或软盘;市直单位晋升高、中级的还要上报《教育系统拟晋升高(中)级职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
(六)各县区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报送《晋升X级资格人员查档情况登记表》。
(七)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上报材料袋要坚固、无破损,封面上要清晰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县区、学校(单位)名称、学校类别(分中专、高中段、初中<或完全中学初中部>、小学、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学科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正常、破格、改晋、平改、晋升<特指拟晋升小超高人员>)、联系电话。
(八)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整理规范。填表用碳素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打印要严格按照要求的规格正确打印;不得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可分类装订后再装入材料袋。
(九)各县区推荐高、中级评委每学科各2-3人(高评委要录入信息库),市直单位推荐高、中级评委每学科各1人,并分别上报《推荐表》一式1份。
(十)各县区呈报部门整理中级评审材料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一览表》的装订: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按文、理科分类装订成25册,并编排好页码(顺序应与《推荐评审人员名单》一致)。
2、《评委通过人员名单》的装订:各县区呈报中级评审材料时须提供各类《评委通过人员名单》(按提供的样表,A3纸型,Excel文档打印),人员顺序应与《推荐评审人员名单》一致。按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文科、小学理科分类打印《评委通过人员名单》,每类一式28份,并将其中25份粘贴在已装订好的相应《一览表》的最前面,其余3份另交材料组。
三、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申报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各种证明材料,并在《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对填写申报假材料、假证件人员,将按照菏人〔2005〕38号文件规定,取消其申报晋升资格,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2002年至2005年间职称评审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厅及市人事局通报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今年不准申报教师职务。
(二)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三)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在填写或录入系统时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四)“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至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X年X月,X校X专业。
(六)“从事本专业年限”一般填写教龄。
(七)“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1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01.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01.10/3。
(八)“任现职以来各年底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九)“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X年X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一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写: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十)“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教材;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教材;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X年X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规律在教学中的应用》”;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十一)“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不超过3项),并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
(十二)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其《评审表》、《一览表》中不能出现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下及《一览表》“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栏下体现。
(十四)有援藏、援疆、援岛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高级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曹县 巨野 9月22日
单县 定陶 9月23日
成武 东明 9月24日
鄄城 郓城 9月25日
牡丹区 开发区 9月26日
市直单位 9月27日
市直单位高、中、初级材料同时上报。其他县区中级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菏泽市教育局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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