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信息] 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公安局网-菏泽市公安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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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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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确保全区经济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现承诺如下:
一、建立企业发展应急服务队,公开服务电话(5577110或5572492-3035),全天候接受企业报警求助,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尽快到达现场,快速出警处置,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向企业上门发送联系卡,定期座谈,经常走访,征求企业意识,接受企业监督,改进服务方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服务。
三、建立“零距离”服务企业发展制度。对到公安机关办理证照、落户、审批等事项的企业法人和工作人员,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优先予以解决。对涉及企业发展重大问题的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解决,必要时上门办理。
四、实行警务公开。各警种窗口服务单位设立永久性警务公开栏,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工作制度、收费标准等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警务工作的公正透明。
五、规范执法和管理行为,严格执行“三项禁令”。严禁任何单位和民警以任何理由到企业、工商业户集资、摊派,吃拿卡要报,违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严禁任何单位和民警私自上路设卡检查,扣罚企业经营运输车辆,违者予以辞退或开除;严禁任何单位和民警对手续齐全办理事项的企业、工商业户故意推拖、刁难或不予办理,违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因此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招商引资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行政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撤职。
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把侵害企业商户权益、干扰企业发展的霸头恶势力作为重点进行打击;对企业、外商被盗、被抢、被敲诈勒索等案件快速出警,快侦快破;对一区五园及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净化投资环境;加大打击“两枪”和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有效遏制案件发生;农村重点打击盗抢牛羊和盗伐、毁坏苗木犯罪,保护农民发展致富的积极性。
企业和群众发现我局民警不履行承诺的问题,可直接拨110投诉,也可拨打举报电话:5572492-3006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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